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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站不敢罰久,批評不敢說重;只要家長一來鬧,學校多半處于弱勢,接著老師被要求寫檢討、扣工資……這是不少中小學教師的普遍反映。老師們不再舉“戒尺”了,因為風險太大。面對學生時,一些教師只授知識,而不敢管學生了。
教師“教育懲戒權”的缺失以及“校鬧”現(xiàn)象引起省人大代表、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關注。1月15日,周洪宇建言,盡快制定《湖北省中小學管理條例》,賦予教師一定的教育“懲戒權”,合法保障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,依法維護教學秩序,推動依法治教。
維護教師尊嚴和教學秩序 以法律規(guī)范教學活動
周洪宇認為,近年來教育“懲戒權”和“校鬧”事件,折射的是在當下中小學教育管理中缺乏法律規(guī)制,學生犯錯教師沒有法律賦予的懲戒權,導致教師不敢管成為普遍現(xiàn)象。缺乏法治思維,導致學生在發(fā)生意外時,無法合理劃清責任,為了盡快恢復教學秩序,只能盡快解決。
周洪宇建議,湖北應當將以人為本的法治理念全面融入中小學教育活動中, 盡快制定《湖北省中小學管理條例》,明確政府職責,創(chuàng)新學校治理機制,依法建立教師保障機制和校園安全聯(lián)動機制。維護教學秩序、教師尊嚴,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擾學校教育教學活動。
此外,要積極推動學校辦學自主權,積極推動多元治理平臺機制建設;將家長委員會納入學校日常管理,定期聽取家長委員會反饋的意見建議,合理改進教育教學工作。
建立以學生、教師為主體的教育評價體系
“中小學教育是國民素質教育的重要基石。中小學教育是個人成長的重要前提,決定著青少年的學業(yè)成績,影響著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個性發(fā)展。”周洪宇說,教育管理制度、教師管理機制、教育評價機制的不完善,違背了素質教育的本質要求,影響了學生的全面發(fā)展。
湖北省正處“十三五”教育改革的攻堅期,打造湖北教育“升級版”,基礎教育正在從“有學上”到“上好學”的轉變階段。在此促進教育質量、提升教育公平的關鍵時期,周洪宇認為,應通過制定《湖北省中小學管理條例》,推動政府簡政放權,建設依法辦學、自主管理、民主監(jiān)督、社會參與的現(xiàn)代學校制度,圍繞學生、教師等被評價主體,構建立體全面評價體系。
他山之石>>>
青島:學生影響教育教學秩序應懲戒
2017年3月20日,山東青島率先在全國實施《青島市中小學管理辦法》,該辦法是全國第一部以學校為主體的市級政府規(guī)章。最大的創(chuàng)新之處在于以構建現(xiàn)代學校制度為目的,對青島市中小學內外部關系進行規(guī)范化?!掇k法》明確了中小學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,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;情節(jié)嚴重的,視情節(jié)給予處分。學校的懲戒規(guī)定應當向學生公開?!掇k法》對學生的權益保護和爭議解決、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監(jiān)督等都有相應規(guī)定,讓學生受到了更好的教育、保護。
(周洪宇: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、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、民進湖北省委會主委)